全院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 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 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关于印发《90011金沙诚信为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发[2021]05 号)文件、《90011金沙诚信为本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要求执行,经同学个人申请,学院材料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看附件),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行政办公室熊老师,地址:7教814,电话:028-86293002。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