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优秀成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及《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和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如下公示: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农业环境保护 |
2020107003 |
刘章林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020207027 |
郭钰洁 |
环境工程 |
2019307035 |
刘若琪 |
环境工程 |
2019307046 |
张 椰 |
公示期3天,若有异议,请实名制行政办刘老师反映。电话:86291233。地点:7教814。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