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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确定发展对象的通知

时间: 2024-04-11 点击次数:


各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确定发展对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拟发展对象考察条件及确定方法

(一)考察条件——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加入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时事政治。

2、专业思想牢固,关心集体,有较强集体荣誉感,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学院及班集体建设,在学校学院以及班级的各项重大活动和会议中无任何无故迟到、早退、不假、缺勤等记录。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群众基础好。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效果较好。培养考察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5、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447),获得党校结业证书,且培养、考察合格者。

(二)考察条件——本科生补充条件1-6条均需满足)

1.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目标明确,上学年必修加权成绩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必修加权成绩查询:“学工网”——“学习成绩”—— “-学年”)。

2.青年大学习学习完成100%

3.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综合测评成绩查询:“学工网”——“综合测评成绩”——“我的综合测评成绩”——“-学年”

4.思政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平均分原则上应达到75分良好(以实际已修课程为准)。

5.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取得志愿时长>20h

6.参与双创赛事:参加过小挑 (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大挑(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中国国家大学生创新比赛” (原为中国国家“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或学校认可同级别比赛。

7.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在重大灾害中作出重要贡献者为学校学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热心及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者,服务社会、服务师生、服务人民,影响力大者,可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需附详细材料说可明)。

(三)考察条件——研究生补充条件

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到100%

2.在青年大学习完成和(一)考察条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下要求需至少满足3条:

(1).双创赛事: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小挑 (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大挑(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中国国家大学生创新比赛” (原为中国国家“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或学校认可同级别比赛取得校级三等奖或以上表彰。(1.如果以负责人身份获得校级二等奖或以上表彰,视作完成条件“2.在青年大学习完成和(一)考察条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以下要求需至少满足3条”)

(2).证书过级: 通过英语六级或同级别英语成绩(雅思托福≥5.5)。

(3).论文发表: 研究生期间已发表SCI或CSCD论文(需取得接收函,且文章作者物理排序第一或与导师共同第一)。

(4).工作经历:研究生期间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小班主要干部(含班长和团支书),且师生评价好。

(5).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6).学术活动:2023-2024学年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其更广范用内做过1次以上(含)学术报告。

(四)如果上半学年内,班级内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削减班级或团支部1名推荐名额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4月12日—4月16

1、团支部推荐:每个团支部可推荐在本院接受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截止日期为4月7日,不含部门推荐名额)。要求各团支部在组工部监督人员及党支部支委的监督下召开会议,团支部拟推荐人选在会上就本人理想信念、入党动机、学习工作、思想生活等情况作汇报;拟推荐人选需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学生证等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或材料并交由组工部及党支部委派监督人员审查。团支部根据拟推荐人选在推选会议上得票高的人员作为支部推荐人员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团支部支部推荐名单。

2、党团学三大组织召开会议,确定推优入党名单,校级部门推荐人选、学院部门推荐人选均须报推荐者所在团支部参与团支部推优入党会议,后上报至党支部。

)、4月17

学院组织党史及党的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者纳入党支部综合考察。

(三)4月18日-4月21日

党支部汇总团支部上报的名单、相关表格及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听取拟推荐对象自述,并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确定各支部拟发展名单,并将拟发展名单上报学院党委预审。

(四)4月22

各党支部上报下述材料

1、团支部意见表决表》(表一(电子档+纸质档,纸质档需要支书签名);

2、党外群众意见表》纸质档(表二);

3、《个人自述及班主任导师意见》(表三,纸质);

4、个人信息统计表》(表四电子档)

5、各项获奖证明材料(电子档+纸质档)

6、《二〇二四年春季组织发展支部评分表》(附件2中,纸质档)。

(五)、4月23—5月10日

党委办公室对党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党委;学院召开党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5月6日—5月10日

1、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

2、发展对象撰写并提交自传;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七)5月中下旬校党校集中培训。

附件:2024环境学院春季确定发展对象工作附件.zip

中共90011金沙诚信为本委员会

二〇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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